英國護照寫1字遭拒入境 外交部:已請駐外館處協助今日內取得簽證

▲外交部。(資料照/記者詹詠淇攝)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針對有國人的英國籍家屬因持有「British subject」(英籍人士)護照而被拒入境我國。外交部今(12日)表示,外交部已請相關駐外館處就該案提供最迅速協助,設法於今日內取得簽證,並積極協調相關單位,協助當事人儘速完成必要程序,以便順利入境。

針對民衆於社羣發文表示,其英國籍家屬因持有「British subject」(英籍人士)護照而被拒入境我國。外交部今(12日)向《ETtoday新聞雲》表示,依據《1981年英國國籍法》,英國國籍可分爲6種,「British Citizen」(英國公民)、「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ies Citizen 」(英國海外領土公民)、「British Overseas Citizen」(英國海外公民)、「British Subject」(英籍人士)、「British National(Overseas)」(英國國民(海外))及「British Protected Person」(受保護英國人士)。不同類別之權利義務各有差異。

關於「British subject」(英籍人士)身分性質,外交部說明,持此類護照者得以持有英國護照,並可向英國駐外館處請求領事協助與保護;惟此類人士通常仍受英國移民管制,並不自動享有在英國居留或工作之權利;此外,亦不被歐盟視爲英國國民。上述內容爲英國政府(www.gov.uk)一般性說明,個案實際適用仍以英國主管法規與相關文件爲準。

就本案實務處置,外交部表示,本案當事人因簽證問題未能入境,外交部已請相關駐外館處就該案提供最迅速之協助,設法於今日內取得簽證,並積極協調相關單位,協助當事人儘速完成必要程序,以便順利入境。

外交部強調,爲避免類似資訊誤傳或民衆疑慮,外交部將持續盤點並檢視相關網站內容,並會同相關機關適時將參考資訊揭露於官方網站,供民衆查詢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