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拜遭捕陳男17日已回臺 外交部曝當局搞丟護照:已協助
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今日證實,杜拜遭捕陳男17日已回臺灣,由於當局搞丟陳男護照,駐處已核發證明協助離境。(劉宇捷攝)
臺灣籍陳姓男子去年底赴杜拜轉機遭捕並被拘留,經外交部出面協助家屬進行交涉事宜。外交部今(20)日也證實,已於本月8日協助解除當地旅遊禁令,陳姓男子也於17日順利返臺;期間,外交部安排及陪同就診、交通、短期住宿、生活便餐等事宜。由於阿布達比當局遺失當事人護照,駐處也協助核發入國證明書,使得離境。
有關杜拜遭捕的陳姓男子後續進展,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今日指出,陳姓國人於去年的11月24日在阿布達比機場遭當地警方拘捕,之後在28號獲釋。經過他的委任律師向當地警方釐清當事人沒有涉及相關的案件之後,阿聯警方已經在今年的1月8日解除陳姓國人的旅行禁令,而陳先生也在1月17日搭機抵臺。
至於有關外館協助的部分,外交部表示,我國駐杜拜辦事處從事發之後就立即在符合當地法令的前提下,積極提供各項行政協助。例如,持續陪同陳先生向阿布達比以及杜拜兩地的檢警單位釐清案情,安排會晤多位律師協助,向阿聯政府提出解除旅行禁令的相關申請;另外也協助陪同就診、交通接送、短期住宿以及常備用藥、還有生活便餐等相關生活照料。
在駐外館處的協助下,已在去年的12月12日協助尋回所有個人的行李,也協助當事人於12月17日聘請律師辦理後續的訴訟事宜。
蕭光偉也說明,由於阿布達比當局遺失了當事人的護照,駐處在1月14日也協助陳先生取得護照遺失證明,以利持憑駐處所核發的入國證明書離境。1月15日在駐處聯繫相關單位確認陳先生可以離境之後,於1月16日晚間載送陳先生赴阿布達比機場搭機離境,並在1月17日抵臺。
蕭光偉強調,外交部十分重視國人旅外的權益,本案在協處過程當中,也都在符合當地法令的前提下,爲國人爭取並維護最大的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