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賴總統國安17項策略 政院:軍審法規近期審查完畢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圖/行政院提供

賴清德總統年初提出因應5大國安統戰威脅的17項策略,視中國爲「境外敵對勢力」。行政院已盤點20部法律需修法或立法,及相關計劃與行政措施逾120項,除了今天行政院會通過的4項國安相關修法,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說,軍審四法正緊鑼密鼓審查中,近期內會審查完畢。

針對20部法律修法或立法範圍,林明昕說明,包括立法院修正通過的海纜七法、產業創新條例、強化韌性特別條例、資通安全管理法;當前軍審制度已停擺多年,案件都已在一般法院刑事庭審理,很難說恢復就恢復,爲了未來公正公開審判,行政院花很多時間盤點所有法條。

軍審四法包含修正軍事審判法,以及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軍事法院組織法、軍事檢察署組織法。林明昕說,原先規劃「軍審四法」,但可能把軍事法院組織法、軍事檢察署組織法合併,變成「軍審三法」,相關修法持續盤點中。

針對「港澳條例」是否包含在國安修法中,行政院政務委員馬永成說,「港澳條例」當初制定是爲因應一國兩制,但一國兩制名存實亡,「17項策略」有一部分是增加中港澳歸化的國安考量,可在行政措施完成,不見得要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