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廢電池風險 不定時炸彈

鋰電池釀災 已停業的四方客運遭銀行扣押的九輛電動巴士,前年十月在停放處起火,起火原因爲鋰電池過度放電釀災,九車幾乎付之一炬。記者陳宏睿/翻攝

鋰電池一旦起火,除瞬間高溫且不易撲滅,隱藏公安風險。統計二○二三年迄今,六都工廠、倉庫因鋰電池事故釀火警約六十件,去年新北樹林倉庫的機車電池起火後延燒三家工廠,導致鄰居一家三口喪生。專家預警,廢鋰電池回收規範不足,未來若大量堆放恐成不定時炸彈。

國際發生多起大型鋰電池火災,二○二四年六月南韓華城鋰電池廠爆炸起火,釀廿三人死亡,是南韓史上最嚴重化工廠事故。去年七月高雄三元能源廠大火,燃燒產生劇毒氟化氫,十五人受傷。

桃園市消防局表示,鋰電池受碰撞、穿刺等破壞或過度充電都會導致「熱失控」,電池溫度會快速上升,實驗顯示五秒內會飆升到攝氏八百度,如果電池內容物溢出或未落實分類亂丟,運送與貯存過程都可能釀災;而目前回收場所容易成爲公安的灰色地帶。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助理教授吳佳隆指出,鋰電池燃燒從內部發生,初期難從外部察覺,一旦大量鋰電池集中存放,將成爲難以預測的蔓延火源。

吳佳隆表示,目前存放在回收場的廢棄電池,多數缺乏分類與規範,當一大批鋰電池堆放在一起,潛在風險極高,應以防火區畫分區、小空間單獨存放,並限制堆置高度,避免整批延燒。

大葉大學環境與安全工程系主任週中祺說,消防法規將鋰電池製造工廠列爲高風險級別,但缺乏鋰電池廢棄回收貯存規範;由於鋰電池的回收分散,可能被收到資源回收場等,與紙類等易燃回收物混置,風險極高。

彰化縣消防局表示,廢鋰電池回收倉庫傳火警,主因能量集中,一旦有意外,火災風險極高;環境部二○二三年公告回收貯存注意事項,但實務上仍有落差,大多未依規定貼上絕緣膠帶,導致大量堆積提升風險。

桃園市二○二五年底已修改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補破網」,將「資源回收場」、「再利用機構」及「廢棄物處理機構」等二二一家業者,納入「第二批高風險場所」管理;要求戶外場域在三千平方公尺以上,應設消防栓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針對廢鋰電池的部分,則納管回收、處理業者,須強制向主管機關「申報登記」儲存物品,包含廢電池貯存位置、總量等,並提報消防設施及防災改善方案,違者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