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目肉體都犯了淫亂」成鐵證 人妻坦承嘿咻4次拋家棄子
「眼目肉體都犯了淫亂」成鐵證,人妻坦承嘿咻4次拋家棄子,法院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6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句「願意一生保護妳」,寫進情書裡,最終卻成了法院認定婚外情的關鍵鐵證。法院日前審結一起侵害配偶權官司,認定已婚男子阿給的前妻阿濘與建設業老闆阿慶(均化名)發展不倫戀,甚至發生至少4次性關係,嚴重破壞婚姻關係,判決須連帶賠償阿給精神慰撫金60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給與阿濘於2006年結婚,不料,阿濘在2023年底開始行蹤異常、頻繁晚歸,阿給察覺有異後,竟在家中發現第三者阿慶寫給阿濘的情書及兩人親密合照,內容不僅提及「對妳的愛永不變心」、「願意一生保護妳」,字句露骨,情意綿綿。
阿給質問後,阿濘坦承與阿慶發生婚外情,甚至自白曾有「行淫亂之事」。不久後,阿濘直接離家失聯,阿給還一度向警方通報妻子失蹤,事後才得知阿濘與阿慶早已同居,留下年幼子女由阿給獨自照顧。
法院調查發現,阿給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中,阿濘明確回覆「發生過4次性行爲」,相關說法前後一致,並非情緒性言語。另有電子郵件顯示,阿濘曾向親友懺悔「眼目犯了淫亂,肉體也犯了淫亂」,甚至提及阿慶以財產、土地爲誘因勸其離婚,內容具體而完整,法院認定是在神智清楚下所爲陳述,並非事後遭逼迫的說詞。
至於阿慶辯稱,自己只是因阿濘母親過世、擔心她有輕生念頭纔出面關心,法院並未採信。法官指出,從情書內容與親密合照可見,雙方互動早已逾越一般朋友界線,難以解釋爲「如父親般的鼓勵」。
阿濘則反控婚姻長年不睦,遭阿給言語霸凌,導致憂鬱症與恐慌症,甚至有輕生傾向。法院認爲,即便婚姻確實存在衝突,也不構成發展婚外情的正當理由;若感情破裂,理應先行離婚,而非在婚姻存續中與他人發生性關係。
法院進一步強調,婚姻建立於忠誠與互信基礎,通姦行爲已明顯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構成共同侵權。審酌雙方學歷、經濟狀況、侵害情節及對阿給造成的精神傷害後,認定阿給請求100萬元過高,裁定阿濘與阿慶須連帶賠償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