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財劃法財力升等卻減補助?竹市估計畫性補助影響近24億

新版財劃法今年上路,地方財源大幅提升,新竹市從原本的第三級連跳兩級,成爲與臺北市同等級的第一級,且自今年起適用。圖/報系資料照

新版財劃法今年上路,地方財源大幅提升,新竹市從原本的第三級連跳兩級,成爲與臺北市同等級的第一級,且自今年起適用。竹市府主計處表示,雖統籌分配稅款增加,但無疑是透過實質扣減中央補助比率來抵銷竹市獲配統籌分配稅款,已知影響爲已納編之計劃性補助收入約23.93億。

因應新版財劃法修正,新版「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級次表」近日出爐,今年度適用的新版財力分級,臺東縣、新竹縣、新竹市與首都臺北市並列第一級,花蓮縣也從第五級躍升至第三級,而臺中市、高雄市都下滑一級,臺南市則從第三級降到第五級。

新竹市政府主計處表示,此次行政院新修訂「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級次表」中,新竹市的財力級次由原本的三級升爲一級,主要原因在於計算各縣市自有財源比率時,於歲入項目納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影響數。

主計處說明,新版財劃法納入營利事業營業額30%權重分配,考量地方政府的稅收貢獻度,使新竹市獲配的統籌分配稅款增加,這是對長期以來不公平待遇的合理補償,透過合理配回的統籌分配稅款,新竹市得以推動多項延宕已久的公共建設。

然而,中央若僅因統籌分配稅款增加便調升竹市財力等級,無疑是透過實質扣減中央補助比率來抵銷竹市獲配統籌分配稅款。主計處指出,此次財力等級修正,對竹市主要影響爲115年度總預算已納編之計劃性補助收入約23.93億元,實際影響數刻正由各局處評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