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割頸案 呂秋遠轟法官講這句情勒沒同理心: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
新北割頸案死者的父親(左)無法接受判決結果,痛訴「臺灣司法已死」。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割頸案二審已經判決,呂秋遠在臉書表示,被害人家屬對判決結果不滿意,當然可以理解,畢竟孩子被這麼殘忍的攻擊,再也回不來,但是兩名兇嫌竟然僅判決12年、11年。因爲加害人是少年,所以與成年人犯罪相比,依法可以「享有」4大優惠:一,只要是少年,就一定可以減刑。二,沒有前科,成年以後會塗銷紀錄。三,往後假釋時間,可以縮短爲1/3,也就是如果判12年,最快4年就可以出獄。四,無論犯什麼罪,都不可以判決死刑、無期徒刑。
他說,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這樣的判決結果很無奈,但是基於法律就是這樣規定,法官的判決結果是輕是重,就由社會公斷。
然而,根據楊父的說法,法官在開庭時說過「能否有機會讓他們來孝順你們?」,呂秋遠表示,他就不能接受了,就像是對被害人說,「難道你不希望往後可以多一個性侵害過你的人照顧你嗎?」有什麼兩樣?
呂秋遠表示,爲了希望兩造和解,「跟被害人說,要讓殺害孩子的人來孝順我?」這已經不是情緒勒索而已,而是完全的沒有同理心。到底要怎麼讓這兩個加害人,長大以後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
少年事件處理法要如何修法可以討論。呂秋遠表示,但是,法官不能自以爲這是溫情喊話、溫馨提示,「要被害人接受他不願意的條件,甚至講出這麼誇張的話,否則對於被害人來說,司法只是無法還他公道的裝飾品而已」。要加害人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應該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