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土石方去化 國土署:港務公司提供臺中港5公頃土地

國土署20日表示,中央經跨部會協調,臺灣港務公司可提供臺中港區內,約能容納20萬立方公尺的5公頃土地,供臺中市政府使用。(本報資料照片)

藍委楊瓊瓔近期偕同臺中市營造產業公會及相關業者,就如何加速在地剩餘土石方去化問題召開協調會。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20)日對外表示,中央經跨部會協調,臺灣港務公司可提供臺中港區內,約能容納20萬立方公尺的5公頃土地,供臺中市政府使用,且市府已同意運用臺中港5公頃暫置區協助土方去化,後續並將與港務公司就此暫置場之相關管理等事宜進行研議。

國土署說明,去年臺中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產出量計658萬立方公尺,其中446萬立方公尺因其地質構造大多屬卵礫石層,經濟價值較高,有七成依據「臺中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自治條例」規定直接進行交易利用。另剩餘待處理的營建剩餘土石方共計212萬立方公尺,除可從鄰近縣市的苗栗縣及新竹縣填埋型土資場進行最終填埋使用外,現在又新增臺中港之臨時暫置配套措施,並能透過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臺,盤點轄內工程及市有土地提供暫置及去化使用,未來也可銜接大型需土工程,落實土方資源循環再利用。

國土署指出,行政院先前跨部會合作擴展臺中港填海造陸計劃,預計在今年底可以開始收容營建剩餘土石方,共可收容達143萬立方公尺。此外,昨日也邀集各縣市政府共同與會,會中就「擴增去化量能」、「簡化土方運送流程」、「GPS雙軌並行並開放小貨車申裝GPS」等三項配套策略進行說明。同時強調現行施工中的案件,如有土方暫置需求,可依規定向地方申請,即可進行土方暫置,但請務必做好相關管理措施,以維護整體公共安全。

國土署表示,因應土方新制有提供地方政府土方暫置、設立公有土資場或調度中心的需求,行政院於去年覈定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化規劃方案,盤點全國土石方最終去化處理量能,請臺中市政府依據內政部提供之公有土地清冊,積極協調國營事業土地或閒置工業區作爲土方暫置使用及提供長期合法的土方去處,以確保國土及產業之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