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沈1500」輸給「滿意微笑」 柯文哲收賄金額驟減原因曝
▲沈慶京到臺北市長辦公室密會柯文哲,離開時的滿意微笑,成爲2人期約賄賂的關鍵。(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26日以柯文哲因收賄210萬元等罪行,宣判執行有期徒刑17年,但全案最受爭議的EXCEL工作簿所記載「小沈 1500」內容,因缺乏其他佐證,未被法院採信爲柯文哲收賄1500萬元的證據,反而是同案被告目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與柯文哲密會後,面露微笑離去的一幕,被合議庭認爲是柯、沈達成期約賄賂的時間點,證據取捨的關鍵轉折,成爲法界關注焦點之一。
根據北檢起訴內容,柯文哲以協助京華城取得容積獎勵爲對價,收了兩筆來自沈慶京的賄賂,一是由威京集團員工當人頭的210萬元政治獻金,另一筆是現金1500萬元,檢方指出,這筆現金是由沈慶京秘書從2022年9月20日起密集提款,然後在10月19日到11月1日之間某時地,由沈慶京親自交給柯文哲,柯再交給「橘子」許芷瑜保管。
檢方認定的交款最後期限,是來自於柯文哲的行動硬碟中,有一個名爲「工作簿」的EXCEL檔,裡面記載了「2022/11/1 小沈 1500 沈慶京」,由於同一個EXCEL列表中,其他被記載的政商名人多以作證,確實有透過他人或親自交付檔案內所記載金額給柯文哲,檢方認爲這個EXCEL檔就是柯文哲的個人帳本。
▲涉嫌與沈慶京共同行賄的朱亞虎因坦承犯行已獲得緩起訴處分。(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北院合議庭審理認爲,這個EXCEL檔的確是由柯文哲自己製作,但性質上屬於柯文哲所做「不利於己之書面陳述」,因爲被告的自白不能當成唯一證據,而檢察官所舉其他事證,都不足以佐證,柯文哲已如EXCEL檔內其他欄位,收到沈慶京的錢才做紀錄,因此不採信柯文哲收賄1500萬元。
但合議庭並未因此否認柯文哲與沈慶京的貪污對價關係,因爲涉嫌與沈慶京共同行賄獲緩起訴的被告朱亞虎證稱,2020年2月20日上午,他陪沈慶京到臺北市政府會面柯文哲,當時沈慶京單獨進入市長辦公室,朱亞虎在外面等了約1小時,只看到沈慶京在會談結束後,「面露滿意微笑離去」。
合議庭根據這次會面後,市府就啓動將京華城相關陳情案付委研議程序,並逐步朝有利沈慶京方向推動,顯示會談結果已轉化具體作爲,可推知柯文哲與沈慶京在這場密會已達成圖利對價的共識,也使得後來柯文哲競選總統時收到的威京集團人頭捐獻210萬元,成爲京華城容積獲利121億餘元的行賄對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