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今起強制交通工具乘客繫安全帶 乘客反應兩極
1月25日,香港安全帶新修訂規例生效,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座位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如有違例,最高罰款港幣5000元及監禁3個月。如果巴士座位已加裝安全帶,乘客必須全程佩戴。(中通社)
香港首日實施交通工具強制佩戴安全帶的新法規,違例重罰五千港元或重懲入獄三個月。首日媒體路上實測,公車乘客五成至七成沒有佩戴。港府運輸物流局長長說,初期執法要人性化。
香港政府法定25日起,實施首路安全新規,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同商用車,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此外任何司機駕駛時,均不可於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
法規生效首日,不同媒體都上路實測港人實際反應,有媒體指在公車上,只有約五成乘客佩戴安全帶,也有媒體說公車上大部分或七成乘客不戴安全帶。而乘客即時反應,有人說新規好,因可保證安全;有乘客說佩戴安全帶造成不便,尤其乘搭短途車時,或許未有足夠時間佩戴或解開安全帶;又有佩戴安全帶的乘客說,主要是怕便衣警察上車,上車就找安全帶,還有乘客說怕下車麻煩,選擇站立。
港府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說,政策的出發點是保障乘客安全,並非爲了懲罰乘客或罰款。她又稱局方與警方有密切溝通,措施推行初期,會以教育和宣傳爲主,執法時一定會確保「情、理、法」兼備,保持人性化。
香港運輸署說,一直與相關部門及公共運輸服務營辦商等業界,密切注意新規定的實施情況,至今運作暢順。
香港警方早上於多區的大型交通交匯處,及旅客乘車熱點加強宣傳,向司機和乘客派發海報、傳單及椅背貼等宣傳刊物,提醒新法規要求。警方稱會採取「法、理、情」兼備的執法方針,因應實際情況,考慮相關人士提出的辯解,再決定是否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