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通工具強制佩安全帶新規即時叫停
香港交通工具劃一強制佩帶安全帶的新規,執行不足一週,在爭議下暫緩實施。主管官員稱是法律條文有技術不足,完善及全面優化再推出。
港府運輸及物流局長陳美寶今日下午臨時舉行記者會,宣佈因相關法律條文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未反映立法原意,當局會盡快刪除條文,並於完善條文及徵詢立法會後再推出。
港府實施交通工具強制佩戴安全帶,違例要重罰五千港元即近二萬元新臺幣,還可能坐監三個月。25日實施以來民間反彈強烈,星期四更出現乘客在公車上解不開安全帶,要由消防員救出的事件。陳美寶承認港府的做法不理想,之前也說市民就新例提出不同意見,提出要檢視、改善和優化,但強調立法「原意及初衷」是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她說市民正適應新法例。
陳美寶在記者會上說,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認爲強制佩戴安全帶新規例的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未能反映立法原意;爲清晰起見,會盡快安排刪除有關條文,即是不會有相關法定要求。她說,當局完善有關法律條文後,會再徵詢立法會,之後再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