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警倒車太慢嗆「有本事拔槍指我頭」 駕駛挨罰3000元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去年9月間在窄巷與警車會車,卻因爲不滿警員倒車速度太慢,竟降下車窗辱罵「X你媽警察」,雙方發生口角,他又揚言「有本事槍拔出來就指着我的頭」、「像一個龜孫子一樣」,反而害自己挨告。臺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阿輝罰金3000元。

▲阿輝因會車問題,與警員發生爭執。(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2025年9月開車行經臺北市文山區一處巷弄時遇到一輛警車,由於巷弄狹窄,會車不易,警車倒退讓路,他卻因爲不滿警員倒車速度太慢,竟降下車窗大聲辱罵「X你媽警察」。

警員見狀立即下車盤查,阿輝不願配合還意圖開車繼續前進,警員隨即取槍警戒。阿輝這才下車與警員理論,並當場說出「有本事槍拔出來就指着我的頭,如果不敢的話就不要龜縮,像一個龜孫子一樣」、「臺灣警察素質沒那麼好」等話。

事後,阿輝因爲此事挨告,他坦承有在上述時間、地點說過「有本事槍拔出來就指着我的頭,如果不敢的話就不要龜縮,像一個龜孫子一樣」,其餘的都不記得了。

臺北地院法官認爲,阿輝與警員因故發生爭執,卻不思理性溝通,反而公然辱罵警員,行爲確實不妥,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最終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他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3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