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財神爺發50萬過年補助 臺中女大生交帳戶淪洗錢共犯

▲臺中一名林姓女大生誤信詐團交付帳戶,想在過年前拿到「補助50萬」結果遭判刑。(圖/資料照片)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林姓大學生誤信詐團稱「總計1000萬,補助每人50萬過年,敢不敢接?」竟把自己銀行帳戶密碼交給詐團,幫助詐團成功洗錢。林生被法院認定,是因50萬對價關係,成爲幫助犯,依洗錢罪判處4月徒刑、併科2萬罰金。

檢警調查,林女透過Line跟一名綽號「程程」的詐團成員約定,提供金融帳戶可以獲得50萬對價,隨即開戶一組銀行帳戶提供。該詐團利用該帳戶,對5名被害人行騙,合計取得46萬餘元不法所得。

林女辯稱,「程程」向她說,只要提供身分證字號跟銀行帳戶資料,可以提領50萬「政府創業補助金」,並且拿出程程的原始貼文,載明「拿出1000萬,補助每個人50萬過年,有人要嗎?我說到做到,你接不接?」還貼上財神爺跟現金示意照片。

法院認爲,檢視林女與詐團對話,通篇未提及政府申請資格,與一般補助作業有明顯不符,顯見林女對於該資金合法性已抱持放任態度,可認林女對於自身獲得50萬隻利益,遠高於他人財產受害後果,具有詐欺取財與洗錢不確定故意。

中院認爲,林女於本案中屬於幫助犯,並非幕後主導人,考量自承大學在學、從事行政工作,需要扶養父母、家境不好等情,也並未實際取得報酬,依洗錢罪處4月徒刑,併科罰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