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輕信「美化金流」陷阱 交出2帳戶洗錢2538萬!判刑7月罰6萬
▲男子辦青創貸款遇到詐騙,2帳戶洗錢2538萬成詐欺犯。(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男子爲辦理「辦理青年創業貸款」,落入詐團手中,對方宣稱「可以將帳戶做得更漂亮」,竟將名下兩間商行的銀行帳戶,拱手交給自稱「林先生」或「阿華」使用。這些帳戶隨即成爲洗錢工具,短短兩個月內,就有多達12名無辜民衆遭假投資手法詐騙,將總計超過2,538萬元的血汗錢匯入帳戶內,遭依加重詐欺罪判處7月徒刑,併科罰金6萬元。
依據判決書內容指出,根據判決書內容,被告於2年前,以自己爲負責人名義,申設了2間公司。隨後,便以這兩間商行的名義在2間銀行開立公司帳戶。
帳戶開立後不久,他在網路認識自稱「林先生」或「阿華」的人。對方聲稱可以協助他辦理「青年創業貸款」,並以「美化帳戶金流紀錄」爲由,要求他交付公司大小章、存摺。
帳戶落入詐團手中,立刻被用作爲「假投資」詐騙的收款與洗錢工具。自112年7月20日起至同年9月18日止,詐團成員透過網路社羣、交友軟體或通訊軟體,以「高獲利投資股票、外匯」等話術,誘騙12名被害人將款項匯入其名下商行的兩個帳戶內。
被害人中,單筆匯款金額從新臺幣3萬餘元到660萬元不等,總損失金額高達2,538萬3,573元。其中多數款項在匯入後,迅速被詐團層層轉出,藉以切斷金流、隱匿犯罪所得去向。僅有部分款項因帳戶遭警示而來不及提領,犯罪屬未遂。
被告在法庭上矢口否認有幫助詐欺、洗錢的意圖,他辯稱自己也是受害者,交付帳戶單純是爲了「辦理青年創業貸款」,對方聲稱可以幫他「把帳戶金流做漂亮一點」以便通過審覈,不知道帳戶會被拿去詐騙。他甚至提出所謂的貸款委託合約書,試圖證明自己確實有申貸需求。
法官審理後認爲,男子具備一般成年人的智識與社會經驗,理應預見將重要金融帳戶交付陌生人極可能被用於犯罪認定涉犯幫助犯洗錢罪及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併科罰金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