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體檢盼法官審酌 黃呂錦茹聲請解除腳鐶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中)涉罷免連署不實昨天出庭,希望法官解除電子腳鐶科技監控。記者王聖藜/攝影
黃呂錦茹表示,她已認罪,沒有實質影響力,未來一定遵期出庭,她曾2次聲請去外地,均半日往返,一次是爲了公益活動,一次回臺南孃家修理祖屋;她說,去年8月去振興醫院體檢,因健康因素也看了精神科,骨骼、肌肉、心靈都要治療。
黃呂說,振興醫師說她心臟、肺部都要檢查,還有卵巢有囊腫,要進行核磁共振造影,而最難過的是髖關節,最近去公園散步,髖關節痛了一週,除了生活混亂,生活品質也不好,希望法官審酌她的要求。
黃呂的律師遊成淵說,黃呂交保有附三限,已可拘束到庭,她年事已高,戴電子腳鐶造成兩腳重量不平均,臀部、脊椎也疼痛,希望以個案手機取代;另基隆、嘉義的相關判決都判緩刑,黃呂沒有棄保潛逃必要。
另名黃呂的律師陳恆寬說,振興醫院強烈建議黃呂要做核磁共振,還要黃呂做癌症檢查,如腳上有電子腳鐶就無法檢查。
公訴檢察官說,黃呂雖以1千萬元交保,但黃呂資力殷厚,擔任主委期間是黨部「糧草來源」,1千萬元保金未必可以確保審判;電子腳鐶並非重量很重,身體疼痛可能有本身因素存在,未必與電子腳鐶有因果關係。
檢方表示,個案手機是針對某時段監控,要跑還是可以跑,黃呂認罪後,也可能因年事高不願入監服刑,不宜排除電子監控設備。
檢方起訴書,黃呂爲免臺北市議員鍾小平搶先申請罷免民進黨吳沛憶,召集黨員及志工2天內共僞造5211份「雙吳」吳思瑤、吳沛憶的罷免提議書,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僞造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