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震集團吳明達遭埋伏連轟5槍險死 槍手最終遭判刑11年定讞
▲威震集團的吳明達2024年7月間遭人槍擊。(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威震集團成員吳明達,2024年間在臺北市某三溫暖遭人埋伏槍擊,槍手彭鬱翰聲稱因不滿吳男派人向其經營的咖啡廳收取保護費,憤而行兇,朝吳男及其友人連開5槍,造成吳男手部中彈、友人腳傷。彭男一審遭判刑12年,二審改判刑11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定讞。
吳明達27年前槍殺北聯幫主唐重生,遭判處無期徒刑入獄服刑,2017年假釋出獄後,又籌組威震聯盟,重返江湖;也疑似因此再度捲入江湖風波中。
本案判決指出,開槍的彭男現年34歲,他指稱自己曾在臺北市大同區經營咖啡廳,不滿吳男曾經派人向他收取保護費,積怨已久。在當天發現吳男行蹤後,他返家取出過世的朋友交給他的一把SIG saucer P320制式手槍、子彈16顆,前往大同區某三溫暖附近騎樓埋伏。下午5點多,吳明達與司機從三溫暖離開,正與一羣友人在外聊天。
彭男見狀,隨即取出槍枝上膛,快步走上前,距離衆人約1至2公尺處,朝吳明達的腰、腹部,連續射擊5槍後,隨即逃離現場。吳明達左手掌及左大腿中彈,另外司機的右小腿也中彈,2人緊急送往醫院急救,撿回一命。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正要循線追查時,彭男帶槍前往臺北市警局大同分局寧夏派出所投案。全案移送檢方聲押獲准,提起公訴後,一審法院將彭男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爲彭男明目張膽持槍彈在市區開槍射擊,使被害人分別受有槍傷,造成公衆及他人恐懼不安,所爲不僅罔顧他人生命法益,更是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公然挑戰法秩序,犯罪情節嚴重,不宜輕縱。不過彭男事後賠償給受傷的司機,達成和解,因此高院酌減彭男刑度,改判有期徒刑11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定讞。
▼槍擊吳明達的彭姓男子遭判刑11年定讞。(圖/記者邱中嶽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