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30萬當人頭老公!男子飛大陸假結婚 移民署面談秒破功

爲了30萬元居然當人頭老公!男子飛大陸假結婚,移民署面談秒破功,依未遂犯判處有期徒刑10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爲了賺取30萬元報酬,一名男子遠赴大陸辦理「假結婚」,企圖協助女子以配偶名義來臺團聚,藉此闖關入境。不料,在移民署面談時破綻百出,男子當場坦承是假結婚,整起案件因此曝光。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確實意圖營利協助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雖然最終未得逞,仍依未遂犯判處有期徒刑10月。

判決指出,從事園藝工作的男子阿宏透過大陸女子小梅的姊姊阿蘭(均化名)牽線,雙方談妥若能順利讓小梅來臺,阿宏可獲得30萬元「人頭配偶費」。阿宏因此答應配合演出,充當假丈夫。

2024年阿宏專程飛往大陸,隔天就在當地公證處與小梅辦理結婚手續並取得結婚公證書。之後他再將相關文件送往相關機構驗證,並向移民署提出申請,以「配偶團聚」名義替小梅辦理來臺手續。

然而,移民署人員在面談過程中察覺兩人對於婚姻生活細節回答支離破碎,對彼此生活背景也說不清楚,懷疑這段婚姻只是形式登記。面對追問,阿宏最終坦承兩人實際上並未交往或共同生活,只是爲了讓對方來臺而辦理假結婚。

法院審理時,阿宏對犯行全盤坦承。法官指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若意圖營利而協助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即構成犯罪。阿宏與介紹人阿蘭之間有明確分工與聯絡,已屬共同犯罪。

法院認爲,相關條文原本是爲打擊專門安排偷渡的「蛇頭集團」,而本案僅屬單一個案,且最終未成功入境,阿宏也未取得30萬元,因此在法律上屬未遂犯,且情節相對較輕。考量阿宏犯後態度良好、加上小梅未能入境,對國家邊境管理的實際危害有限,因此依法減輕刑度,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