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刊偵辦京華城案11檢察官血照 「迷因臺式民主」戴瑞甯判緩刑

臉書「迷因臺式民主」版主戴瑞寧在粉專刊登京華城案承辦檢察官姓名、照片加上血痕,由網友林惠珠轉傳,臺北地院審理,今天判戴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判林女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8萬元。可上訴。

戴瑞寧今天在家人陪同下現身法庭聽判,對於媒體詢問表示「謝謝關心」隨後離去,林惠珠則未現身。

檢方指控,戴瑞寧的「迷因臺式民主」粉專長期關注京華城案發展,戴不滿2025年7月1日彭振聲妻子謝夏蕎身亡,將11名承辦檢察官照片發佈在臉書粉專,網友林惠珠後來在「迷因臺式民主」粉專上下載並附上「命債,命還」等字眼,轉傳在社羣媒體Thread上,2人都涉犯違反個資法、恐嚇罪。

法院日前開庭時,戴瑞寧改口認罪,表示合成檢察官與血跡噴濺的圖,是出於對彭振聲的妻子身亡的憤慨,是在評論京華城案是個悲劇,並非真要加害檢察官和法官,戴說,他知道行爲不對,願接受法律處罰,也願意向司法官們道歉。

戴說,他的行爲造成家人麻煩,妻子、家人被肉搜,妻子在他被收押期間照顧不到2歲的女兒,現已深切反省,不應以激烈發言抒發個人意見,請法官判緩刑。

林惠珠開庭也坦承犯行,表示要爲一時情緒轉發、貼文致歉,林女說,收押期間她已反省很多,不應該發表過激言論,希望法官也給她緩刑的機會。

公訴檢察官則指出,在網路搜索血跡噴濺圖樣以及檢察官照片再合成,上傳至網路任由網友對檢察官公審、毀滅式攻擊,危害程度不言可喻,臺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言論自由的尺度必須建立在法治的前提上,建請合議庭依法量刑。

戴瑞寧(中)今天在家人陪同下到庭聽判。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