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京華城案11名檢察官…今判緩刑 判決理由曝光
戴瑞寧(中)今天在家人陪同下到庭聽判。記者王聖藜/攝影
臉書「迷因臺式民主」版主戴瑞寧在粉專刊登京華城案11名承辦檢察官姓名、照片加上血痕,由網友林惠珠轉傳,檢方對2人求處7月以上、6月有期徒刑,法院判2人緩刑。臺北地院合議庭今指出,戴、林女確有悔悟認錯之誠,是判緩刑理由之一。
判決書指出,戴瑞寧、林惠珠審理中坦認犯行,並表達願意和解之意,非無悔意,審酌2人均無前科,只有檢察官姜長志提出告訴,其餘被害人均未提告訴,緩刑目的在獎勵自新,法院有自由裁量職權。
合議庭認爲,戴、林女因關心時事,在網路上發表不當言論及圖文,不慎誤觸法網,犯後確有悔悟認錯之誠,都予宣告緩刑2年,再考量姜長志偵查中所述若2人將來願意認罪,希望分別支付10萬元給社福機構,命戴瑞寧、林惠珠分別向公庫支付10萬元、8萬元。
檢方指控,戴瑞寧的「迷因臺式民主」粉專長期關注京華城案發展,戴不滿2025年7月1日彭振聲妻子謝夏蕎身亡,將11名承辦檢察官照片發佈在臉書粉專,網友林惠珠後來在「迷因臺式民主」粉專上下載並附上「命債,命還」等字眼,轉傳在社羣媒體Thread上,2人都涉犯違反個資法、恐嚇罪。
京華城案承辦檢察官姜長志。圖/劍青檢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