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勞工自提6% 享分紅又可節稅
財經熱門
5月報稅季來臨,勞動部提醒,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不僅能累積退休儲蓄,勞工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還能享有節稅效益,若勞工在114年有自願提繳退休金,今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扣繳憑單薪資總額可扣除114年已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金額。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受委任工作者、實際從事勞動僱主及自營作業者,得在每月工資、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課稅。而參加自願提繳退休金,除享有稅賦優惠,每年也可參與投資收益分配,請領退休金時享有最低保證收益,節稅的同時還可以累積退休儲蓄。
勞動部舉例,如林小姐於114年每月薪資爲8萬元,按8萬200元的提繳工資級距每月自提6%,全年度自提金額爲5萬7744元,扣除自提退休金的金額後,林小姐114年報稅級距可以從12%降爲5%,相較於全年度沒有自提退休金的情形,林小姐共可節稅約5967元。
勞動部說明,受僱勞工如有自願提繳退休金意願,可直接向僱主提出申請,由僱主協助向勞保局申報,並按月自工資中代爲繳納至個人退休金專戶。勞動部提醒,新修正的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修正規定,受僱勞工如向僱主提出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僱主不得拒絕。僱主如拒絕辦理,勞工得逕向勞保局辦理申報開始自願提繳退休金;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數額,應由僱主收取後,連同僱主負擔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僱主如屆期未繳納,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規定加徵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