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搶46萬金飾遭女店員拖下車 桃檢起訴了

桃園吳姓男子因僞造文書、賣帳戶詐騙遭通緝中,今年5月中缺錢花用竟先偷車牌,再到中壢區新生路某銀樓假購物真行搶,一把抓走價值46萬元金項鍊、金墜子想騎車逃逸,卻遭女店員拖下車坐在身上攔阻,桃園地檢署依搶奪等罪起訴。

起訴指出,33歲吳翔恩於2023年11月21日向姊姊佯稱要辦事,索取老媽的印鑑章後,前往戶政事務所僞稱受母託,申請印鑑證明,然後又到地政事務所將母親名下房產辦理不動產塗銷預告設定挨告。

吳男疑似需款孔急,2024年9月3日前,以10萬元代價將申辦的臺灣銀行帳戶、提款卡及密碼提供詐騙集團使用,詐團見羅姓團購主在臉書刊登嬰兒用品媽媽用品羣新二手買賣團購訊息,自9月3日起聯繫羅女,洽詢購買細節後,佯稱無法下單,要羅依指示操作ATM,竟將15萬餘元轉入吳男的帳戶,隨即遭提領一空。

2025年5月15日凌晨2時,吳男先在平鎮區新勢公園旁拆他人電動車的車牌,然後掛在自己機車上使用,企圖規避查緝,同月21日中午,當他騎着懸掛假車牌的機車前往新生路上某銀樓,向吳姓女店員佯稱要買金項鍊,趁店員分別拿出價值46萬元的3條金項鍊和2個金墜子,一把抓走轉身逃逸。

女店員見狀追出,在新生路上的路口將吳男攔下,吳爲了防護贓物,掙脫女店員攔阻並跨上機車欲逃離,但女店員也非省油的燈,立刻控制機車並將吳男拖下車壓制在地,吳男反抗過程中,造成女店員右側大腿、左手肘及右側前臂挫傷,幸經陳姓路人協助制伏,中壢警方抵達時,吳男正躺在地上就逮。

中壢分局指出,吳男因僞造文書辦理不動產登記、販售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竊取車牌並持兇器至銀樓搶奪金飾等已觸多法,一時貪念或僥倖心態都可能導致多重刑責與終身悔恨,呼籲民衆勿以身試法,遇困境應尋求合法資源協助。

桃園33歲男子吳翔恩因僞造文書、賣帳戶詐欺遭通緝,今年5月15日竟先偷他人車牌,21日中午假意買金飾,實則趁女店員不注意一把抓走46萬元飾品,不過逃逸時遭女店員奮力拖下車壓制,桃園地檢署依僞造文書、幫助洗錢及加重竊盜、搶奪等罪起訴。照/中壢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