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開車睡着遭盤查 拒檢衝撞前後車逃逸!下場曝光
▲通緝中的趙姓男子前年9月駕車等紅綠燈時睡着,因阻礙交通遭員警盤查,趙男拒檢且突然撞擊前後車輛企圖逃逸。(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趙姓男子沒有駕照,仍於2024年9月駕駛友人自小客車外出,行經中壢區中華路等停紅綠燈時因過於勞累睡着,自小客車因擋在路中央阻礙交通遭警方盤查,趙擔心通緝身分曝光拒檢,駕車突然撞擊前後車輛企圖逃逸,妨礙員警執行公務;桃園地院審理時,趙男坦承犯行,法官鑑於他曾有妨害公務前科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審結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48歲的趙姓男子因案遭通緝且其駕照遭註銷後未再考領駕照,仍於2024年9月6日晚間8時許駕駛友人自小客車,行經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普忠路口處等停紅綠燈時,因不堪勞累而在道路中央睡着,中壢警分局員警據報處理,趙男發現員警到場擔心通緝身分曝光,竟拒絕盤查。
此時,趙男突然猛踩油門往前,又加速往後倒車,衝撞後方小貨車,導致車輛保險桿、引擎下護板、頭燈等處毀損,隨後趙男猛踩油門往前衝撞前方自用小客車,2名員警喝令趙停車受檢,但趙仍再次衝撞前方自小客車後逃逸,以此強暴方式妨害員警執行公務,案經警方循線查獲趙男到案,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偵結妨害公務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審酌被告因案發時爲通緝犯身分,爲免遭逮捕,駕車對執行公務之員警施以強暴,損及員警依法執行職務之威信,並已危及員警執行職務之安全等犯行;法官考量,被告於法院審理期間雖坦承犯行,但仍未與2被害人達成和解與賠償,參酌被告曾因逃避員警攔查犯下公共危險案件,經法院判刑等前案紀錄,審結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