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砍年金案 考試院會同意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考試院。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停砍公教人員年金,行政院長卓榮泰宣佈副署後聲請釋憲。考試院表示,院會同意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在憲法法庭作出判決前,將秉於憲法職權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後續處理。

立法院114年12月12日三讀「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等條文,考試院表示,今日院會同意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考試院表示,該法案將使退撫基金提前用罄,破壞退撫基金永續經營,違背代際正義與公益原則,亦使考試院難以順遂推行憲定職掌,因此決議,依憲訴法第47條及第43條規定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的聲請;在憲法法庭作出判決前,考試院將秉於憲法職權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