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心議員林穎孟控「慣性家暴還罵她貪婪」 少東前夫判拘役40天

▲臺北市議會前「甜心議員」林穎孟(右)控前夫林致光(左)涉嫌家暴,雙方出庭互批狡辯、說謊。(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被稱爲「甜心議員」的臺北市議會前議員林穎孟,控告前夫、現任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婚內涉嫌家暴,並提出2段手機錄影佐證林男對她拉扯成傷,林男不認罪,批林女「捏造」、「貪婪」,林女反擊林男「狡辯」、「死不認錯」,淚求社會多幫助受暴女性,臺北地院今(6日)依違反保護令罪判林致光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雙方今均沒到庭聆判,林致光林致光迴應判決指出:「仍要感謝法官在訴訟中努力嘗試還原當日狀況,但因對方提供的片段不完整影片,可能使法院最後認定有所偏誤。我會提起上訴捍衛清白,必須將事實真相查明,以還我公道,謝謝大家關心。」林穎孟迴應:「謝謝法院還我公道,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林穎孟於2022年12月尋求連任市議員敗選,與林致光登記密婚,林女之後被控於市議員任內,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26萬元,2024年2月北院一審審理期間,爲林女具保100萬元的林突然聲請退還保證金,才揭露雙方曾是夫妻,卻於2023年8月鬧翻,2024年1月登記離婚。

▲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否認家暴前妻、臺北市議會前「甜心議員」林穎孟,出庭受訪狂虧對方演戲裝可憐。(圖/記者黃哲民攝)

但雙方衍生多件民、刑事訴訟,包括林女訴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本案則是林穎孟指控林致光在2023年9月15日深夜,明知她當天剛做完人工生殖手術、須臥牀休息,卻借酒裝瘋、欲搶奪她身穿的上衣、蓋在身上的薄毯,以及錄影自保的手機,害她跌傷手腳。

臺北地檢署原本不起訴林致光,經高檢署發回續查,改起訴林男涉犯家暴傷害、違反保護令等罪嫌。北院審理時,林穎孟提出事發時手機錄影,佐證林男打赤膊穿居家短褲,在她牀邊跳針說「那是我的衣服」、「這是我的毯子」、「那是我的手機」,要林女歸還。

▲林穎孟告前夫、現任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涉嫌家暴,出庭後受訪,眼眶泛淚。(圖/記者黃哲民攝)

林穎孟躺在牀上邊錄影邊說「請你不要騷擾我」、「你意圖讓我傷口惡化,侵害我的健康權」、「不要發酒瘋」等語,林致光嚷着「這是我家,請妳離開」,林女反擊「你出去,就不會看到我」,林男重複「丟臉」N次,最後湊近鏡頭伸手,畫面在劇烈搖晃與林女尖叫聲中結束。

林女撿起雙方拉扯掉落的手機重新錄影,要林男別再靠近,並自錄腿部稱林男「害我跌倒、瘀青」,林男回稱「去驗傷啊」、「你爲什麼不離開?」

林女庭訊時哭得唏哩嘩啦,指責林男婚後動輒推她罵她髒話、把她趕出家門,她做人工生殖手術想爲林男圓夢生兒子,林男仍對她家暴長達8個月、不認錯又說謊抹黑她,這段婚姻讓她很崩潰,她選擇逃離,否則「有一天會被他弄死」,淚求法官公正判決,讓大家知道「不是有錢有勢就能任意對人施暴」。

林致光不認罪,堅稱絕沒施暴,批林穎孟「很會演戲,哭哭啼啼,博取同情」,林女告他6件刑案有5件不起訴,本件他是被陷害,因爲林女鬼扯,一直營造受家暴的弱勢形象,其實林女婚後持續偷錄音夫妻互動,表面上「不斷跟我親熱、喊我老公」、索取生活花費,「真的很離譜、很貪婪」。

林穎孟開完庭,眼眶泛紅受訪表示林致光習慣罵她髒話、推稱只是口頭禪,林男被法院鑑定是中度家暴再犯危險,卻用各種方式不斷抹黑她,「這樣的人,有什麼值得相信」,因爲密室家暴很難舉證,希望社會多給受暴女性一點幫助、支持和溫暖。

林致光受訪不甘示弱,虧林女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從250萬元喊到5000萬元,「若參加奧運三級跳遠,可以拿冠軍」,並揶揄林女應好好面對自己的貪污案,他認爲林女的程度「已經超過假面」,至於是不是「甜心」,他大笑表示留給大家去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