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盟公主」色誘中風翁想奪產竟虐死人 判12年還要賠130萬
有外號「天道盟公主」竺姓女子曾被控色誘癌末友人房產還虐死他,最終僅被依棄屍罪判2年,竺重出江湖再鎖定中風陳姓老翁,帶去土地質押借貸再虐死他,法院刑事一審依傷害致死等罪判竺12年,上訴二審中;陳的兒子再求償430萬元,民事判處竺應給付陳子130萬元,可上訴。
竺女(52歲)2016年10月被控在桃園色誘吳姓友人敲詐金錢,若不從會遭痛毆、體罰,吳被迫過戶名下1棟房產給她仍遭慘死。桃園地院一審以無明顯證據證明竺殺人,該部分無罪,依遺棄屍體判竺2年,二審雖逆轉依傷害致死判12年,更一審維持棄屍2年,經駁回確定。
檢方又查出,竺女2023年得知陳姓老翁有多筆土地,再度使出美人計色誘對方,若陳不順從就會遭被施暴,同年12月29日至隔年1月8日,竺將陳翁囚禁大甲、沙鹿旅宿10天,並帶去地政、戶政事務所,辦土地所有權狀換髮、印鑑證明補發及申請土地登記謄本。
竺女1月8日和陳翁衝突,徒手、持掃把朝他頭部、胸腹及四肢痛毆一頓,當晚11點多又出腳朝他頭、胸腹猛力踩踏,釀陳肋骨斷了好幾根、左肺扁塌,大量內出血死亡,竺作案後自逃生梯溜掉事後才落網。
臺中地院刑事庭直言,竺女不顧陳翁中風、行動不便,仍將陳當作自己斂財或出氣的客體,其恃強凌弱,導致陳喪命,並考量竺有棄屍前科,犯後否認、案發逃離現場,依犯三人以上共同私行拘禁身體障礙之人而剝奪行動自由七日以上罪、傷害致死罪,各判她2年、11年,應執行12年。
陳翁的兒子提民事訴訟,主張父親死亡的喪葬、精神撫慰金400萬元等,一共向竺女求償430萬9010元。
竺女抗辯稱,她沒有傷害陳翁,是陳要去抽菸跌倒,死亡不是她造成的,還說如果自己要傷害對方,爲何還要送他去醫院,並稱刑事都是臆測的,不能在審理過程中就臆測她有罪。
民事庭查,多名證人在刑事審理時,均證稱有看到竺女朝陳翁踢踹、拿掃把打,對其態度惡劣,認定陳翁死亡結果,與竺女不法侵害行爲有因果關係,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民事庭審酌,竺女僅因自身情緒,就故意傷害因中風行動不便的陳翁,釀其子遭受喪父之痛、家庭破碎,認爲陳子精神撫慰金以100萬元適當,連同喪葬等費用,一共判竺女應給付陳子130萬9010元。
竺女過去有「天道盟公主」外號,因虐死老翁被判刑12年,民事另判他應給付陳的兒子130萬元。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