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力屋雪平鍋、家樂福餐盒出包 北市抽驗食品容器具3件違規

▲特力屋販售的礦巖鑄造不沾雪平鍋遭檢驗不合格。(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今公佈114年度「食品容器具及循環杯抽驗結果」,其中有3件產品食品容器具標示不符規定,包括「特力屋(士林店)」的礦巖鑄造不沾雪平鍋、「家樂福(內湖店)」的樂福食堂使用餐盒、「大戶屋(大安店)」的新版櫻花日式餐盒。

臺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林冠蓁說明,本次食品容器具抽驗包含15件塑膠容器具、5件紙容器有淋膜、5件免洗筷子、5件玻璃(或陶瓷器、施琺瑯)容器、5件PTFE 塗層不沾鍋及5件不鏽鋼內膽保溫瓶,依產品屬性擇定檢驗項目,包含材質鑑別、耐熱性試驗、材質試驗、溶出試驗、雙酚A總含量、螢光增白劑及重金屬(鉛、銻)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但有3件產品標示不合格。

不符合規定產品包括「特力屋(士林店)」的礦巖鑄造不沾雪平鍋未明確指稱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 遭新北市衛生局裁罰3萬元;「家樂福(內湖店)」的樂福食堂所使用的餐盒,外箱耐熱溫度標示與本體不相同,裁罰4萬元;「大戶屋(大安店)的新版櫻花日式餐盒,則是國內負責廠商地址不齊全,新北市衛生局處辦中。

林冠蓁提醒,有關塑膠類食品容器具耐熱溫度可能因爲不同規格或經由不同加工方式製成,以致實際耐熱溫度有所不同,因此產品實際耐熱溫度,應以製造商標示爲準,民衆購買前應先確認材質名稱、耐熱溫度及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選購標示完整的產品,並依照標示事項正確使用,當產品發生破損或裂痕,應立即更換。

▲臺北市衛生局今公佈114年度「食品容器具及循環杯抽驗結果」。(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點圖可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