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酒駕遭罰9萬元拖欠11年 佛心老闆出面全數清償

▲劉姓男子於2014年間因酒駕遭開罰9萬元拖欠11年未繳,佛心老闆願代償9萬元。(圖/桃園分署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劉姓男子於2014年間因酒後駕車遭監理單位開罰9萬元,但遲遲未繳納,經移送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處,前後共4次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因劉男工作不穩定遲遲未催繳成功,經桃園分署鍥而不捨追查劉男財產所得資料,其僱主獲悉後願意先代爲繳納9萬元罰款,希望劉男從此好好認真工作,本案終於有圓滿結局,桃園分署於11月19日全額追繳成功。

桃園分署指出,47歲的劉姓男子於2014年1月間駕車行經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二段,遭警方攔檢測得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遭開罰9萬元。但監理機關桃園市交通裁決處執行多年卻始終未能催繳,因此移送桃園分署持續催繳。

▲桃園分署追查劉姓男子積欠酒駕9萬元罰單長達11年,11月19日終於成功全數清償。(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查德劉男之財產所得,曾於2023年間在某公司任職,隨即向該公司欲扣押薪水,未料該公司回覆「劉男因上班時間喝酒鬧事,已自動離職」等情,因而執行未果;後未查無劉男之任何工作資訊,直至今年11月得知劉男在某一企業社工作,桃園分署立即發出扣押薪資命令,企業社收到執行命令後,業主主動聯繫桃園分署,表示願意先代爲繳納全額9萬元罰款,並希望劉男從此可以好好認真工作及生活,讓本催繳案件終於有個圓滿的結局,桃園分署於11月19日全額追繳成功。

桃園分署強調,將持續強力執行政府各項違反「五打七安」政策案件,全力守護人民在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及資安各方面安全。呼籲民衆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押存款薪水,甚至拍賣動產、不動產,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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