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前員工殘忍持鐵鎚殺害同事 二審今仍判無期徒刑
臺鐵左營機務段號誌部門員工林金仁因與洪姓同事結怨長達10年之久,2023年6月殘忍持鐵錘敲破洪的後腦後還錘全身將其殺害,事後他還滅證,交保時更破壞電子監控手環逃亡,一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今天上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林金仁與死者洪姓男子原本都是在臺鐵高雄機務段左營機務分段工作,2人雖分屬不同部門,但林與洪卻在2012年到2013年間因工作曾發生爭執,林金仁因此對洪男心生怨懟,林金仁更自己主觀認爲,洪男陸續破壞他的機車、汽車、內務櫃等物品,纔會萌生殺意。
林先是在2023年6月1日早上7點52分到10點15分之間,因要維修物品而至加油設備站,發現隨車機務休息室的窗戶未上鎖,之後便在10點15分至10點27分間,攜帶鐵錘及戴黑色膠質手套自窗戶攀爬進入休息室內,並在休息室內躲藏。
同事洪姓男子在10點32分進入休息室後,才坐在值班室內椅子上時,林金仁便進入其中,持鐵錘敲擊洪男頭部,洪男當場向後倒下,林之後更將洪男拖進休息室,再持續以鐵錘敲擊洪男的頭部、胸部、右腳,導致洪男至少15處傷勢,不僅全身多處骨折,大腦也出血,甚至腦髓破裂,還伴有眼睛、舌頭出血,肺臟塌陷、腦幹損傷等傷害,洪因此當場死亡。
林金仁被逮後坦承早就有殺意,他犯案後還去五金行買清潔劑、抹布擦拭血跡,甚至拿走洪的手機,想要於隔天替洪請假爭取時間滅跡,被逮時還從頂樓跳下,試圖躲避追緝。
一審橋頭地院國民法官審酌他使用鐵錘將人殺害,手段兇殘,犯案後對於被害者家屬也沒有表達歉意,因此判他無期徒刑,不過全案上訴二審後,今天上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做出宣判,駁回上訴,仍舊維持原本一審的判決刑度,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