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受虐柯基犬判還給飼主 動保處:會精進蒐證流程
▲臺南市動保處表示,柯基犬目前仍在動物之家由獸醫妥善照護,健康狀況穩定。(臺南市動保處提供,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2023前年底依動保法沒入一隻疑似受虐的柯基犬,飼主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近日認定柯基犬未達「情節重大且有致死之虞」要件,判決市府須將犬隻返還,臺南市動保處9日表示尊重判決,未來案件將更着重蒐證精準度,以避免類似法律見解落差。
臺南市動保處表示,尊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會依指示辦理後續返還程序。當時基於影片內容與現場狀況,爲確保犬隻安全才依規定裁處與沒入。針對法院對「致死之虞」的不同見解,動保處會再強化未來案件的證據蒐集與判斷流程。
臺南市動保處指出,該只柯基目前仍在動物之家由獸醫與專業人員照護,健康狀況良好。待收到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後,將通知飼主辦理返還程序並進行飼主責任宣導,後續也會不定期訪視追蹤,確認照護方式確實改善。
據瞭解,依動保法規定,飼主應避免動物遭受虐待、傷害;若行爲「情節重大且有致死之虞」,主管機關得逕行沒入。本案影片可見當事人有徒手毆打、腳踹犬隻情況,市府當時依影片與現場評估認定具高度風險,因此啓動預防性沒入。惟法界指出,法院依獸醫鑑定結果認爲犬隻未受實質傷害,難構成「致死之虞」,因此改判市府敗訴。
法界人士表示,行政機關在面對疑似虐待情形時必須採取預防性作爲,介入繫有必要的,但法院判決會依更嚴謹的構成要件來認定,在法律操作上與動保實務上,確實存在認定或現實差異。未來重保單位在執法時,應加強蒐證、檢傷、情節判斷與執法流程,提高執法精準度,以更完整的證據支持每一項行政處分,避免同類案件再次陷入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