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後壁廢棄物暫置場大火 立委要求提災害廢棄物暫置場防災安全指引

臺南後壁烏樹林丹娜絲風災後的廢棄物暫置場前晚發生火警,火勢現已控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南後壁烏樹林園區堆置今年7月風災清理大量廢棄物,日前突發生火警,消防局大批人車前往灌救,目前火勢已控制,起火原因仍在調查中。立委表示,相較日本針對災害廢棄物暫置場有防災安全指引,也有一套完整的防範措施,但臺灣卻什麼都沒有,要求環境部2個月內提出「災害廢棄物暫置場防災安全指引」。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邀請環境部長彭啓明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立委林淑芬質詢時指出,這次失火的暫置場無人看守,廢木材、垃圾、石棉瓦、營建廢棄物等堆積如山,顯見缺乏災害廢棄物暫置場管理失靈,火災起因並非是不可抗力,而是政府管理失當的結果,也忽略了物理和化學的極限。

林淑芬進一步指出,堆置垃圾會產生沼氣,堆置高度過高會導致內部無法散熱,溫度會持續飆升,如果溫度超過80度以上且甲烷濃度過高,那就註定會失火燃燒,結果現在還沒有相關災害廢棄物對策指引。

林淑芬以日本爲例,日本的災害廢棄物暫置場防災安全指引明定,暫置場的可燃性廢棄物堆置高度限制在5公尺以內,沒經過修枝的樹枝堆置高度甚至要降低到2公尺,避免內部累積溫度高於散熱速度;單一區塊的堆置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公尺,體積須在2000立方公尺以內,避免不幸失火時消防水柱可以灑水到堆置中心;不同區塊之間也要保留2公尺的消防區隔。

此外,暫置垃圾堆的沼氣排放部分,堆體中間有預先置放導管,讓甲烷和熱氣能夠導出,至於平時一旦監測到溫度異常升高就要翻堆散熱,每週至少1次,也不得長時間靜置,但臺灣什麼都沒做,等到燒起來纔來處理,臺灣真的落後日本太多。

林淑芬要求,環境部須於2個月內提出「災害廢棄物暫置場防災安全指引」,強制查覈項目包含堆置高度上限5公尺、堆置區塊間隔2公尺,且每週監測深層溫度等,並研議若地方政府未依照指引而使火災發生,應有懲處與扣減補助的方案。而「災害廢棄物暫置場設置與管理技術規範」須於6個月內提出。彭啓明迴應時承諾會盡快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