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2奈米洩密案 陳力銘等3被告再延押2個月

臺積電離職工程師陳力銘、在職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涉泄漏關鍵技術,案經移審智商法院,陸續裁定羈押3月、延長羈押2月,法院日前再裁定延押禁見2月(配偶、直系血親除外)。

臺灣高檢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起訴指出,陳力銘曾任臺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臺積電的半導體制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

檢方表示,陳力銘於民國112年下半年至去年上半年,爲了替東京威力公司爭取成爲臺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設備供應商,多次要求當時在職的臺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拍攝重製後俾利東京威力公司檢討改善蝕刻機臺表現,以爭取臺積電2奈米制程蝕刻站點供應量產機臺資格。

臺積電發覺異常後內部調查,懷疑有在職與離職員工非法取得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去年7月8日提出告訴。智財分署檢察官於同年7月25至28日指揮調查局發動搜索、約談,訊後將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智財分署於去年8月27日依營業秘密法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罪、竊取營業秘密罪、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起訴3人,並求處陳力銘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吳秉駿應執行9年徒刑、戈一平7年徒刑。

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後,智商法院裁定3人羈押禁見3個月;去年11月25日,法院認爲3人所涉犯罪,不僅損及個別企業利益,並危及國家整體安全,仍有繼續羈押的必要,因此裁定3人自12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智商法院今天表示,陳力銘、吳秉駿及戈一平等3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件,合議庭於1月23日裁定3人自2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配偶、直系血親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