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男子偷1顆木瓜 判刑2個月折算罰金6萬元
臺東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竊盜案,戴姓男子因偷取1顆木瓜被起訴,法院依其犯罪情節輕微,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折算,每天1千元,總額約6萬元,緩刑2年,並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戴男於今年5月6日上午,見臺東某地木瓜樹無人看管,徒手取走1顆木瓜。木瓜失竊後,被害人發覺立即報警,警方循線調查,調閱監視器畫面及現場勘查,最終確認戴行竊事實並帶回詢問。戴於警詢中坦承犯行,木瓜已返還被害人,態度誠懇悔意明顯,被害人亦表示不願追究。
法院審酌其犯罪手段平和、無竊盜前科,且已歸還贓物,認爲適合宣告緩刑2年,並要求於1年內完成2場法治教育課程,以增進對財產權及法治觀念的尊重。若期間違反規定,檢察官可聲請撤銷緩刑。
法界人士表示,即便竊取的物品價值不高,但刑期折算罰金仍可能達6萬元,法院仍依法律規定兼顧教育與懲戒,展現司法彈性與人性化裁量,也提醒民衆切勿貪小失大。
臺東戴姓男子因偷取1顆木瓜被起訴,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折算,每天1千元,總額約6萬元,緩刑2年及上法治教育課。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