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稽查益生菌…有業者貯放180公斤、逾期半年原料 遭裁罰27萬元

現代人生活壓力大,腸胃容易出問題,喜歡補充益生菌來改善腸道健康。本報資料照片

現代人生活壓力大,排便不順、累積「隱形毒素」,靠吃益生菌讓腸道順暢。國人經常選購益生菌、藻類等微生物來源保健食品,食藥署今日公佈「114年益生菌及藻類等微生物來源製造業者稽查專案」結果,共有14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其中1家業者貯放逾期原料,遭裁罰新臺幣24萬元。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表示,「114年益生菌及藻類等微生物來源製造業者稽查專案」總計抽驗61件成品及原料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菌種鑑別及環氧乙烷等項目,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查覈46家業者,部分業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未臻完善等缺失,皆已限期改善完成。

魏任廷表說,查覈104件產品標示,其中8家業者(14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皆已依法裁處。違規情節較重者,爲高雄市三凡生技研發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食安法兩項規定。

魏任廷指出,稽查人員於今年8月7日前往現場時,在過程中檢查倉庫發現貯放二項原料均已逾期,分別爲「丹蔘發酵液」9桶(1桶20公斤),以及「酵母鉻」1桶(1公斤),前者逾期半年、後者逾期4個月。

魏任廷說,業者自述該二項逾期原料已預計要銷燬,只是疏於清理,所以還一直至放在廠房內,這項缺失被衛生局依食安法第15條開罰24萬元。另外,這家業者還被發現應設置衛生管理人員而未設置,同樣依食安法第11條規定開罰3萬元罰鍰,三凡生技研發股份有限公司共被罰了27萬元。

其他違規業者還包括臺北市新加坡商利維喜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有1件產品乳酸菌數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第28條裁處8萬元罰鍰。宜蘭縣天賜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廠,有2件產品營養標示不符規定,及以「健康」字樣爲品名易生誤解,違反食安法第22條及第28條裁處7萬元罰鍰。

宜蘭縣竣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1件產品乳酸菌數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第28條裁處8萬元罰鍰。臺南市生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品業者登錄系統登錄不實、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申報不實,違反食安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共計裁處6萬元罰鍰。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製售食品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GH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貯放逾期原料或成品,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則違反食安法第11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產品標示如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28條規定則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今(29)日公佈「114年益生菌及藻類等微生物來源製造業者稽查專案」結果。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製售食品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圖/食藥署提供

共有8家業者(14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皆已依法裁處。圖/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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