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對生暴力案近年逾半「輕輕放下」 人權會籲政府強化機制並修法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開「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發布記者會。記者李成蔭/攝影
校園師對生暴力仍頻傳,很多通報後慘遭吃案,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調查,從通報、受理、調查、究責到後續輔導階段都有問題,近年案件懲處情況逾半數都僅爲申誡以下,建議要介接校安及社政通報系統、建置獨立專業調查機制外,也應修訂相關法律避免有灰色地帶。
我國立法禁止體罰迄今近20年,但校園師對生暴力事件仍頻傳,引發家長憂心;不過教師團體也反映,暴力行爲處理新制上路以來,已造成家長濫訴、行政負荷過重等問題。人權會今天開「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發布記者會說明。
監察委員葉大華指出,人權會啓動調查除發現現有制度未符合兒童權利公約(CRC)外,在函請教育部以線上問券調查後也發現,仍有一定比例學生遭受體罰、言語羞辱或排擠,且這樣的問卷可能有低估情況,實際狀況可能更嚴重。
葉大華說明,當中爭點是,過去很多通報是「師師相護」,不少是「輕輕放下」或吃案,即便有通報,許多僅「校安通報」,在109年訂定「解聘辦法」後,仍有超過65%案件未「社政通報」;在受理階段,109年後調查比例有增加,不過仍有各縣市對「是否受理」的判定流程及標準不同的問題。
另外,調查階段有調查人員能力或相關專業不足問題;究責階段則有許多輕縱情況,106至111學年度調查成案案件有近七成懲處結果皆爲申誡以下或未懲處;109年至111學年度,超過六成體罰或霸凌教師行爲人懲處結果爲申誡以下,即便113年「解聘辦法」重修後,輕縱比例仍與109年至111學年度相當,皆佔七成,主要是制度疊牀架屋、法條存有灰色地帶;輔導階段上,也未有監測或評估機制避免行爲人再犯。
葉大華建議政府,制度面上,應介接校安通報與社政通報,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也應建置獨立專業的調查機制,同時加強相關人員兒童權利知能、加強師培與教師專業,教育部也應擬定相關指引及分流機制。另外,也要完善調查人員增能機制,優化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並建立進階查詢功能,建立輔導及回任前評估機制,分析調查報告以建立防治及預警機制。
葉大華表示,法制面上,除教育法應符合CRC外,也應將「解聘辦法」比照「性平法」、「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修正、提高法律位階減少過多函釋、儘速修訂「兒少權法」。
監察委員田秋菫也分享,她小時候也是師對生暴力的受害者,老師要有應有的尊重,但也應有機制處理不適任老師,讓孩童避免繼續受害。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開「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發布記者會,監察委員葉大華(左)、田秋菫(右)出席。記者李成蔭/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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