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死刺青店老闆夫婦!19歲絕命煞嗆出獄殺光證人 仍判無期定讞
▲許姓男子縱火燒死刺青店老闆夫婦,遭重判無期徒刑定讞。(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屏東刺青店的黃姓老闆,2023年間拒絕未預約的男子許濸雄刺青,許男竟在凌晨4點半到刺青店縱火,燒死黃姓老闆夫婦。許男在看守所會面時,還嗆說要「殺害對方全家」,遭錄音錄下。被害人家屬請求法院判處死刑,但屏東地院國民法官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也維持。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
遭判刑的許男,案發時僅19歲。他先前委託黃姓老闆刺青,曾3次到刺青工作室接受刺青,不過案發前的2023年10月底,許男在未預約的情況下,就前往工作室。老闆要求許男離開,2人發生口角。
過了一天,案發當天凌晨4點31分,一名男子在刺青店前停留約40秒鐘,店前方2部重型機車就冒出火光,隨即演變成熊熊大火。黃姓老闆夫婦住在刺青店2樓,火勢阻擋2人逃生,28歲的陳姓板娘、30歲的黃姓老闆均送醫急救,板娘送醫後就宣告不治,老闆雖重傷,但經過救治後仍回天乏術。檢警認爲許男就是當夜停留在刺青店前、潑汽油縱火的男子,隨即逮捕許男。檢方查證屬實,依照「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由屏東地院國民法官審理,許男辯稱不知被害人夫婦住在樓上,當時只是要教訓一下對方,所以才燒機車報復,還說自己當時躁鬱症發作才犯案。但許男在羈押會客時,曾經被錄下對自己的家人說「出獄後要殺對方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家屬因此要求法院判處死刑,雖然國民法官認爲他並無悔意,但並未判死,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駁回上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此外,家屬也起訴求償,一審判決許男須賠償黃姓老闆的雙親1173萬餘元、賠償陳姓板孃的雙親889萬餘元,因未上訴,已經先行確定,總計許男須賠償2062萬餘元。
▼屏東市刺青店遭許男縱火,燒死老闆夫婦。(圖/記者陳昆福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