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燒死刺青店老闆夫妻...開庭嗆「出獄殺光全家」 判無期定讞

屏東縣19歲男子許濸雄3年前在刺青店縱火害黃姓老闆夫妻喪命,法院審理期間,他還嗆家屬「出獄殺光全家」,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許濸雄曾三度到刺青店紋身,他2023年10月27日未事先告知就逕自到工作室。黃要求許離去,雙方發生口角爭執。許離開後心懷怨恨,同年10月29日凌晨3時許騎機車至屏東市中山路上加油站買汽油,再至某五金百貨行買1盒火柴。

許同日清晨4時25分許,到刺青店將汽油潑灑在停放在1樓大門外的2輛機車,並點燃火柴引火,隨即離開現場,火勢瞬間延燒至工作室,導致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並於加護病房搶救8天后不治。

案發後警方逮捕許濸雄,他偵訊時稱自己有憂鬱症,只是要給對方警告,沒想到會鬧出人命。檢方偵辦後,將許嫌依殺人罪、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嫌起訴。

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時,許還曾嗆黃姓夫妻家屬要「殺光全家」,最終判處無期徒刑,引爆家屬怒火。檢方提上訴再度求處許死刑,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仍維持無期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爲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背法令之處,量刑妥適,駁回上訴而定讞。

屏東縣男子許濸雄縱火殺害刺青店老闆夫妻,最高法院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屏東縣男子許濸雄縱火殺害刺青店老闆夫妻,最高法院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