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割頸案二審宣判 被害家屬淚訴司法已死:別人囝仔死不完!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國中少年遭割頸案,高等法院23日二審宣判,加重改判郭姓少年12年、林姓少女11年。高院改判理由爲「促進其等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對此,被害人家屬非常不滿,直呼不能接受。楊媽媽更大罵:「別人囝仔死不完!」,認爲法院只有保護加害人,沒有保護被害人。
▲新北國中少年割頸案,被害家屬楊爸爸(左)、楊媽媽(右)宣判後出面說明,楊媽媽更罵「別人囝仔死不完!」。(圖/記者吳銘峰攝)
本案發生於2023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15歲楊姓國三男學生,要求一位到班上找朋友串門子的別班林姓女同學離開教室,以免打擾同學午休。林姓少女覺得受委屈,找15歲郭姓「乾哥」訴苦,乾哥爲乾妹出氣,持預藏的彈簧刀朝楊姓男學生割頸狂刺10刀,殺害男學生。
案發後震驚社會,一審將郭姓少年判刑9年、林姓少女判刑8年。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23日改判郭姓少年12年、林姓少女11年。高院改判理由指出,「基於促進其等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之相關事由...基於少年刑事司法以少年之健全發展可能爲核心之制度目的」所以纔會改判。這與被害人家屬楊爸爸、楊媽媽要求的有期徒刑30年,有很大的落差。
本案採不公開宣判,法庭關門,楊爸爸楊媽媽在法庭內聽判時,就在庭內哭叫,與法官爭執,最後2人是哭着離開法庭。隨後2人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同下,在法庭外召開記者會。楊爸爸哭着說,「今天的判決真的讓我覺得臺灣的司法已死,少事法把我打的遍體鱗傷,我沒辦法接受這種判決。我講難聽點,他們一直用少事法將我打悶棍,還要叫我不準出聲,那我們怎麼辦?然後又這樣判決,我可以接受嗎?沒辦法接受。」
「少事法要來罰我,我講吧。他們進去法庭都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根本沒有跟我道歉過。那是法官叫他們來跟我道歉,他們纔跟我道歉,這個纔是他們真正的態度,你們說這樣子我怎麼可以接受?」、「少事法只是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被害者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
楊媽媽也說「別人囝仔死不完!」「不行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修復式司法,修復式司法是要修復我們什麼,我們孩子命都沒有了,你現在跟我們談修復式司法,怎麼修復啊?怎麼把我們孩子的生命,從一個好好活潑的生命,修復成一個腫脹、經過解剖...一路一路地在法庭上羞辱我們被害人家屬,怎麼修復?要怎麼修復?修復他們吧,全部都在修復他們阿,沒有在談修復我們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