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割頸案兇手二審輕判 死者父憂沒幾年就出獄:我第1個被殺
▲新北國中少年割頸案,被害家屬楊爸爸(左)、楊媽媽(右)宣判後出面說明。(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郭玗潔/臺北報導
新北市楊姓少年割頸案今天二審宣判,郭姓乾哥與林姓乾妹分別被判處12年、11年徒刑,受害者父母聽完判決後崩潰痛哭,質疑兩兇手服刑假釋後「還不到18歲、可以繼續殺人」,更痛批《少年事件處理法》只保護兇手,對方的相關資訊都被隱匿,但自己家的資料卻全部透露給對方,楊爸爸悲憤表示當兇手出獄後,「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
楊父情緒激動,表示兇手兩人進法庭都是「大搖大擺」,在法官引導他們道歉前,兩人根本沒有道歉,這種態度叫他怎麼接受,然而《少事法》卻是在保護這些人,被害人通通沒被保護到,痛批「少事法到底是甚麼惡法?」
楊父認爲,《少事法》規定服刑超過1/3就可以請求假釋,也就是郭姓乾哥就算判刑12年,服刑4年後,假釋出來還不到18歲,「可以繼續殺人,再繼續關4年」,而他一直要求法官要加重量刑,「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
楊爸爸指出,兇手之前還在警局恐嚇秘密證人「等我出去你就知道」,自己現在也要擔心「等他出來我就知道」,少事法保護兇手、不透露兇手的資料,然而民事庭卻將他家的全部資料詳細透露給兇嫌,「這不是逼我們嗎?我的資料全部給一個殺人犯知道,你叫我怎麼辦?準備去死嗎?」,痛哭表示「這算甚麼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