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婚外情產下雙胞胎…反控丈夫家暴害她離家 判決曝

彰化縣1名少婦上職訓課程,與課程負責人發生婚姻併產下雙胞胎,少婦的丈夫憤而提告,少婦辯稱與丈夫分居後纔有新戀情,不被法官採信,認爲兩人行爲故意不法侵害人夫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8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名少婦2023年結婚,已與丈夫育有一子,同年她報名職訓課程,與職訓班負責人相戀,去年6月產下雙胞胎,被她丈夫一狀告上法院,指稱少婦與職訓班負責人的行爲使他承受精神上巨大痛苦,夫妻協議離婚,他向前妻連帶求償精神慰撫金150萬元。

少婦辯稱,她的丈夫2023年有家暴行爲,她聲請保護令後離家,在與丈夫感情破裂後才與別的男子交往,未侵害配偶權,即便有也情節屬於輕微。

職訓班負責人辯稱,他完全不知道少婦已婚,主觀上並無侵害對方配偶的故意或過失,不應負擔賠償責任。彰化地院審理,認爲職訓班報名要繳交身分證正、反影本,職訓班負責人應有充分機會從少婦的配偶欄得知她已婚,辯稱不知情,與事證不符。

彰化地院審酌,少婦與職訓班負責人在少婦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性行爲,顯屬不正常交往,已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違反善良風俗,故意不法侵害其配偶權,且情節重大,雙方的智識、收入、經濟條件等一切情狀,裁定2人應連帶賠償80萬元。

彰化地方法院判處發生婚外情並生子的少婦與職訓班負責人,兩人應連帶賠償少婦的丈夫80萬元。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