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參加職訓竟和老闆滾上牀 堅持生下雙胞胎...控夫家暴結局曝

▲人妻交纏小王產下雙胞胎,遭丈夫提告求償。(示意圖/AI生成)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人夫指控,前妻在婚姻期間,與她參加某職訓培訓班負責人出軌並懷孕產下雙胞胎,害他綠光罩頂,一狀告上法院求償150萬元。前妻雖辯稱是在分居後才與小王交往,且對方不知她已婚,但法官審理後不採信其說詞,認定兩人行爲已構成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因此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人夫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原告主張,他與妻子於2023年結婚,並育有一子。隔年妻子前往小王開設的職訓班上課後,兩人關係急速升溫,妻子婚內出軌並生下雙胞胎。兩人的行爲已共同侵害配偶權,使他精神承受巨大痛苦,才與她協議離婚,向兩人連帶求償150萬元精神慰撫金。

對於人夫的指控,前妻辯稱,她與前夫的婚姻關係短暫,且在遭家暴後離家,當時已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她主張自己是在離家、雙方感情已然破裂後,纔開始與小王交往並生下孩子,因此並未侵害配偶權,即便有,情節也屬輕微。小王則辯稱,他在與人妻交往期間,完全不知道她仍是有夫之婦,主觀上並無侵害人夫故意或過失,不應負擔賠償責任。

法官審理,經檢視相關證據後,人妻上課的加強班是由小王全權管理,業務包含「代學員報名」職訓人員技術士檢定,而報名該檢定必須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上面清楚記載配偶欄資訊。小王有充分機會從其身分證件上知悉或可得而知她已婚身分,不知情辯解,與事證不符。

法院認爲,人妻與小王發生婚外情,已破壞婚姻、安全與幸福的不正常交往,人夫請求精神賠償於法有據。審酌雙方的學歷、收入、財產狀況與需扶養之人數等經濟條件後,裁定2人應連帶賠償80萬元爲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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