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了!「小英男孩」收賄198萬「喬」臺電 300萬交保

「小英男孩」鄭亦麟(左)在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任內,涉向東煒建設董事長父子陳健盛、陳冠滔收賄198萬元施壓臺電,鄭等6人涉貪被羈押迄今。臺北地檢署偵結,依貪污等罪嫌起訴鄭等6人,對鄭具體求刑應執行14年徒刑。記者蘇健忠/攝影

號稱「小英男孩」的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任內涉向東煒建設董事長父子陳健盛、陳冠滔收賄198萬元關說供電,偵查中3人羈押禁見,今天依貪污罪起訴移審,臺北地院晚間開羈押庭,鄭承認收賄、洗錢罪,法官諭知300萬交保、三限、以個案手機科技監控。

此外,陳健盛、陳冠滔不認罪,均供稱198萬元是合理的介紹費,父子僅承認違反商業會計法罪,法官諭知2人各以200萬元交保,都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鄭亦麟表示,確實收到東煒的198萬元協助向臺電表達用電需求,知道在法律上是違法,願意認罪,他說,東煒雖稱錢是介紹費,但過程中確有處理用電的事,因陳氏父子知道他在能源領域有一定專業。

至於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鄭亦麟說,他在3到5年間有許多收入,但手邊沒資料無法具體說明,收入包括朋友清償、代墊金、租金、家人給的、從事動物救援的錢,另加上講課、演講的費用,未來有機會再向法官報告。

鄭亦麟說,他有向臺電前副總蕭勝任打電話請託供電,電話中有說東煒申請案是「重要的案子」, 但不記得有表示過「經濟部關心的案子」、「國家重大政策的案子」,至於臺電內部如何審查他並不清楚。

鄭亦麟說,陳冠滔曾提要以「裝潢費」包裝198萬元,不清楚陳冠滔的動機,鄭亦麟坦承有請弟弟鄭兆麟名義去開戶收錢,解釋是爲讓弟弟可以獲得建築業相關顧問工作的機會,還表示願以300萬元交保,並配合科技監控。

陳健盛則表示,2020年在一場餐會認鄭亦麟,鄭當時在麥格理公司,他和鄭說如介紹人投資安康數據中心可給仲介費1%,所以198萬元是仲介費非賄款;鄭亦麟還說弟弟鄭兆麟出國要經費,所以以「顧問費」名義出帳給鄭兆麟,鄭兆麟確實也畫過施工圖。

陳健盛說,他在看守所2次戒護就醫,醫生建議心臟要裝支架,近期感染開放性肺結核,加上家中妻子中風也需照料,希望以200萬元交保。

陳冠滔不認行賄罪,承認違反商業會計法,表示和鄭亦麟的通聯只在請教對方有關電量的專業知識而已,198萬元就是給鄭亦麟的介紹費。

檢方調查,鄭亦麟2018年2月至2020年4月、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擔任綠推中心副執行長,東煒因計劃在臺北市內湖區興建安康數據中心,找鄭亦麟協助,鄭向時任臺電副總蕭勝任請託臺電公司准予東煒新設用電案增加10MW。

2022年7月,鄭亦麟多次與陳健盛、陳冠滔商議交付賄賂方式,雙方達成以東煒支付鄭「顧問費」方式行賄198萬元,陳氏父子後作帳將198萬元不實拆分爲4筆工程款項掩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