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遭控外遇前男友 一句「愛愛人」讓她賠了20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人夫控訴,妻子小美(化名)與前男友阿強(化名)發生婚外情,並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300萬元。小美雖然矢口否認,但法官認爲她在聊天紀錄中與第三者討論性愛話題,還說出「愛愛人」、「比較好的是你當我老公」等話,確實已經逾矩,只是並無證據可以證明聊天對象的身分,最終僅判小美應賠償20萬元。
▲小美否認外遇,但未獲得法官採信。(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阿強是小美的前男友兼同事,對方明知小美已婚,仍發展出不正常的關係長達3年以上,兩人不僅利用職務之便在廁所、車上發生性行爲,還傳送裸照、進行情色對話,他直到2024年2月才發現那些親密的露骨對話,所以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300萬元。
小美則辯稱,丈夫沒有安全感,時常懷疑她和阿強不對勁,但兩人只是一般的同事關係,根本沒有發生過上述事情,那些對話紀錄也不是她和阿強的,甚至有可能造假;退一步而言,縱使對話內容形式爲真,她的手機設有密碼,丈夫破解密碼取證,應當屬於違法行爲。
阿強也表示,他和小美沒有發生過任何逾矩行爲,對話紀錄中的第三者也與他實際使用的網路暱稱不同。
法官表示,經查,人夫取得對話紀錄的過程並未違反比例原則,而且對話紀錄中有一部分是小美和丈夫的,她並否認此事;進一步比對對話紀錄中的照片、名稱,可以發現在關鍵對話裡的女方應當就是小美,該對話中提到「超愛做愛的愛愛人」、「比較好的是你當我老公」等露骨詞語,還曾傳送裸露照片,確實已經逾矩。
不過,法官指出,現有證據尚無法證明與小美對話的第三者是否爲阿強,最終僅判小美應賠償20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