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外遇1年啪啪60次 小三一句「男友」成鐵證賠35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中部一名人妻主張,丈夫阿強(化名)與女子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手機中還存有許多裸露、性愛照片,1年至少發生60次以上性行爲,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80萬元。雖然小美辯稱交往時並不知道阿強已婚,但法官沒有采信,日前仍判她應賠償人妻35萬元較爲適當。
▲人妻控訴丈夫阿強外遇小美,2人1年內至少發生60次性行爲。(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阿強自2024年9月起經常晚出不歸,2025年9月她在收拾家務時,無意間發現丈夫的手機出現與小美的對話,甚至還有許多裸露、性愛照片、影片,這才驚覺2人有婚外情,質問丈夫後,丈夫承認是在2024年9月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小美,並迅速發展出婚外情。
人妻控訴,丈夫在第一次見面時就告知小美已婚的身分,2人仍展開交往,1年至少發生60次以上的性行爲,後來丈夫決定分手,小美竟聲請民事保護令報復,還聲稱丈夫是她的男友,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80萬元。
小美則辯稱,她確實是在2024年9月認識阿強,也不否認發生過性行爲,但她是在交往1個月之後才知道對方已婚,分手也是她希望的,阿強卻糾纏不休,這才決定聲請保護令,並非出於報復心態。
不過,法官認爲,縱使小美剛認識阿強的時候不知道對方已婚,但依照她自己所說,應當是在2024年10月知悉阿強的婚姻關係,她卻在2025年間仍稱阿強爲男友,可見2人之間確實有超越異性友人正當往來程度的關係,的確侵害到人妻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
最終,法官考量到雙方的身份、資力等因素,裁定小美應賠償人妻35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