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瘋瘦瘦針減重!南投衛生局:出國代購或未申請攜入恐觸法
▲出國代購、未申請攜帶「瘦瘦針」恐觸法,最高罰一億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近年「瘦瘦針」、「瘦瘦筆」掀起減重熱潮,不少民衆趁出國旅遊順手購買攜帶返國,卻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觸法;南投縣衛生局示警,瘦瘦針屬於醫師處方用藥且多爲注射劑型,依法僅限旅客「個人自用、有限量」攜帶,代購、轉售或未申報攜入,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及1億元罰金。
縣府衛生局長陳南鬆表示,瘦瘦針屬醫師處方藥,須經專業醫療評估後,針對適應症由醫師開立處方並指示正確用法與劑量,並非人人適用;民衆若自行購買或濫用,恐引發噁心、嘔吐等腸胃不適,甚至出現低血糖、心悸、急性胰臟炎、急性腎損傷或藥物過敏等風險,減重不成反而傷身。
衛生局指出,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處方藥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相關證明文件,以2個月用量爲限;如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則不得超過處方箋所載合理用量,且最高以6個月用量爲限,其中針劑類藥品(如瘦瘦針)還必須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供海關查驗;民衆若以代購、轉售或未依規定申報方式攜帶藥品入境,一旦經查獲,可能涉及《藥事法》第82條第1項輸入禁藥之規定,除需負刑責,藥品亦可能遭沒收,甚至移送地檢署偵辦,後果不容輕忽。
衛生局呼籲,民衆若有減重需求,應以均衡飲食與規律運動爲基礎,若考慮藥物減重,務必諮詢合格醫師或藥師,切勿自行購買、攜帶或使用來路不明藥品,才能安心減重、健康不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