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國29警酒駕 3人遭免職
2025年全國有29名員警酒駕遭查,其中3人記二大過免職。 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另二件均在高雄,一名派出所副所長酒後騎機車自摔,一名警員酒後開車與其他車輛碰撞,均免職重懲。
五十一歲許姓小隊長上月廿日下午二時許開偵防車,在臺北市萬華區雙園街、艋舺大道口,遇北市保安大隊路檢,許酒測值達零點六一毫克,當場被上銬逮捕。
許稱前一晚下班後餐敘喝酒,返回隊上備勤室休息,隔天中午起牀以爲已退酒纔開車。中和警分局接獲北市警通報,依規嚴懲,記二大過免職,許勤餘開公務車是否涉不法另調查。分局長陳宇桓也自請加重處分。
高雄市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吳姓副所長,去年十一月廿八日餐敘後騎機車自摔,酒測值零點九五毫克;三民二分局覺民路派出所張姓警員,上月十二日休假酒駕發生車禍,酒測值零點六五毫克。兩警雖未開公務車,市警局從重懲處,記二大過免職。
臺北市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張姓警員去年五月騎機車撞傷騎一名女騎士,張酒測值零點五六毫克,前一晚與四名警員到酒店喝酒,全被懲處;臺中市和平分局谷關派出所蔡姓警員去年七月酒駕,追撞前方停等紅燈汽車,嚇壞車上孕婦及男童,記一大過。
警政署表示,警察酒駕含拒測案件,早年每年約五、六十件,甚至曾有一年破百件,經嚴格管理加強要求,去年降至廿九件。但警察負責取締及宣導防制酒駕,身爲執法者沒有藉口,社會也不能接受,不容有心存僥倖的害羣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