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中和警酒駕偵防車買楊桃汁 遭友軍逮捕再記2大過免職
▲新北中和分局偵查隊許姓小隊長,因酒駕又公車私用,遭記2大過免職處分。(圖/記者陸運升攝)
記者陸運升/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驚傳違反警紀事件!偵查隊一名資深小隊長,日前不僅公車私用,還宿醉上路購物,遭到北市警方攔查,酒測值高達0.63mg/L。中和分局長得知後震怒,火速祭出嚴懲,將該名小隊長予以兩大過免職處分,分局長陳宇桓也自請加重記過處分。
據瞭解,現年51歲的許姓小隊長是警員班144期畢業,從警已30年,自2015年起擔任偵查隊小隊長。本月19日許員在參加完分局常訓打靶後,私自扣下偵防車鑰匙未歸還,晚間10時許獨自外出吃宵夜,席間喝了不少高粱酒,直到凌晨12時許才返隊休息。
隔天(20日)中午左右,正值輪休的許員醒來,雖然已休息12小時,但體內酒精尚未代謝完畢,因感到口渴仍強行駕駛私扣下的偵防車,從中和偵查隊駐地到北市萬華地區購買楊桃汁解渴。不料行經華翠大橋臺北市端時,遇上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攔查,被要求酒測下,檢測值結果竟高達0.63mg/L,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並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據悉,許姓小隊長平時工作表現平平,並無顯赫功績。但近兩年表現出現異常,連續兩年考績僅獲得乙等,引起單位主管注意。分局日前纔將他從外勤偵查小隊長調往內勤鑑識小隊,希望能加強督導,未料調職後不久,仍發生嚴重的公車私用、酒駕等違紀行爲。
中和分局長陳宇桓對此表示,針對許員違法行爲,本分局審認許員身爲執法同仁,卻知法犯法,已嚴重影響警譽,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從重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對於同仁違法違紀案件,定當從嚴從速處理絕不護短。另本人因管理疏失,亦同時自請加重記過處分
陳宇桓強調,將持續落實於各項集會、勤前教育加強宣教,建立正確法治觀念,杜絕僥倖心理。將此次引以爲戒,精進內部管理,以維護警察優質形象,確保民衆對警察之信任。再次重申,對於風紀案件之零容忍態度,對於任何違法違紀案件,從嚴從速查辦,決不寬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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