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調高南電、小型南電期貨契約保證金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1月28日調高南電(8046)期貨契約(LYF)、小型南電期貨契約(QS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爲未經處置前所屬級距的2倍。

本次調高系南電最近30個營業日內經證交所於1月26日第2次公佈爲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爲1月27日至2月9日,期交所依規定,自1月28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調高南電期貨及小型南電期貨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2月9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爲115年1月23日調整前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