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蕭美琴曾提修法保障外配參政 國民黨團籲內政部停止歧視陸配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開記者會揭露,副總統蕭美琴、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過去在擔任民進黨立委時曾分別提案及連署修國籍法,保障外配參政權,甚至雙重國籍也能參政,根本雙標。記者李成蔭/攝影
陸配是否適用國籍法引發爭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開記者會揭露,副總統蕭美琴、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過去在擔任民進黨立委時曾分別提案及連署修國籍法,保障外配參政權,甚至雙重國籍也能參政;如今卻以國安之名質疑外配參政,違反他們當時修法主張的人權價值,根本雙標。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批評,新住民是把生命奉獻給臺灣的人,當中尤其是陸配,而民進黨立委過去曾經提案修「國籍法」保障外配參政權,高喊基本人權,如今卻以國安之名質疑外配參政。
林沛祥說明由時任立委蕭美琴提案、時任立委鄭麗君連署的「國籍法刪除第9條及第10條條文草案」,當中闡述「世界人權宣言」、「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等,不應限制人民參政權,也避免他們成爲次等公民。民進黨這些官員過去如此主張,如今態度完全翻轉。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說明,國民黨修國籍法不是爲陸配的特權,而是補破網,因爲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本來就規範入籍10年後可以參選,而在兩岸特殊關係上,陸配本來就不會拿到喪失國籍證明,所以不是陸配不願意,是沒辦法。
陳玉珍表示,其實國籍法中也規範,陸配、外國人都不能參選總統副總統,但蕭美琴卻可以做。她還批,請蕭美琴去勸勸內政部長劉世芳,不要曲解法令,釋字第618號解釋也肯認陸配參政權,請劉世芳不要恣意曲解法律,否則國民黨也不用補破訪、防小人條款。
國民黨立委黃建賓也說,修法是要讓新住民有平等參政權,這是蕭美琴當初的主張,當時甚至推雙重國籍也能參政,所以請民進黨不要雙標;時任陸委會主委吳釗燮曾函覆司法院陸配不適用國籍法,但內政部扭曲法律,還用如此蠻橫手段解職陸配。爲何過去都沒有問題,現在卻有問題?真正問題就在執政者身上。
林沛祥指出,其實陸配參政資格比外配更嚴格,要入籍十年後,真正有參政資格的少之又少,多數也都是村裡長,他們不是滲透者,是最努力、愛臺灣的人,應享有基本人權,照民進黨邏輯,人權也不應有國籍分別。
國民黨團三點呼籲,第一,請蕭美琴、鄭麗君說明爲何立場改變了?第二,內政部停止針對陸配、外配的歧視措施,別擴張解釋國籍法;第三,請政府回到人權、法治、誠實的價值。這是良心的考驗,若這樣傷害陸配,又怎敢這樣自稱民主國家,這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價值選擇。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開記者會揭露,副總統蕭美琴、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過去在擔任民進黨立委時曾分別提案及連署修國籍法,保障外配參政權,甚至雙重國籍也能參政,根本雙標。 圖取自立法院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