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趴引擎蓋阻酒駕遭甩死!家屬見反悔氣炸:騙國民法官不上訴

張姓女子酒駕,將趴在引擎蓋阻攔的林姓女子甩落,導致林女受傷,經送醫後不治。圖爲救護人員爲林女急救畫面。(圖/資料照)

一名張姓女子,2024年10月在民宿豪飲後執意開車上路,林姓女友爲阻止她酒駕,不惜趴在引擎蓋上用肉身阻擋,豈料張女不顧女友安危,在191縣道上瘋狂加速、急停,最終將女友甩落,導致其頭部撞創慘死,一審被依傷害致死罪判處15年徒刑。張女一審期間曾表示「坦然面對不會上訴」,可結果一宣判便上訴,高等法院昨(17)日辯論終結,將於3月12日進行宣判。

判決書指出,張女與林姓女友受邀到宜蘭參加員工旅遊,張女當天喝得酩酊大醉,下午5時許突興起想酒駕,林女見狀衝上前阻擋,見伴侶毫無退縮之意,便整個人趴在引擎蓋上制止,可張女像失去理智一般,在191縣道上暴衝、急停,意圖將林女震下來。林女在經歷12次的甩動後,最終體力不支,摔落地面,顱骨嚴重骨折、顱內出血,送醫後宣告不治。當時張女的酒測值高達0.68毫克。

張女庭間辯稱,自己確有酒駕,但因受酒精影響完全不知道引擎蓋上有人,是聽到「碰」一聲才驚覺不對。然而,一審國民法官當庭播放相關影像,顯示當日天色雖黯淡路燈明亮,林女趴在擋風玻璃前,高度與張女視線齊平,且張女的行爲明顯是爲了驅趕引擎蓋上林女,隨後依傷害致死罪量處15年重刑。

張女不服上訴,高院17日進行審理。林女家屬的委任律師表示,張女一審在國民法官面前表示「坦然面對不會上訴」,疑似意圖博取國民法官同情,可結果一出爐立刻上訴,而本案附帶的民事訴訟已判決,張女至今未有任何賠償,難認有悔悟之心。

張女的律師則表示,檢方當初依殺人罪起訴,一審卻是依傷害致死罪判刑,當初未針對「傷害致死」做成爭點,使張女防禦權未受到保障,且林女是自己跳上車,將自己放入危險情境,故請求撤銷、發回宜院。該案將在3月12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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