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嗆開槍盧秀燕遭起訴!第一名畢業射擊滿分 應訊對答變正常
▲臺中市一名黃姓女警恐嚇要對盧秀燕開槍、模仿張文犯案。(圖/翻攝Threads)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第二警分局一名黃姓女偵查佐自去年國慶日起情緒不穩,竟在張文案後在網路發文,恫嚇要對市長盧秀燕開槍。黃女被查出射擊成績優秀、100分,甚至是警專第一名畢業,犯案後仍否認犯行,稱文字沒有情緒,「誰看到要告人,就代表他還在玩」。檢方近日偵結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去年12月19日張文案件發生後,全臺陸續傳出有模仿言論出現,當中竟然有一名臺中市第二警分局的黃姓女警,身爲警職人員,卻出言稱「只有我可以當張文模仿犯」,並且恫嚇「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等激進言論。
臺中地檢署先前將黃女拘提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近日火速偵結,依恐嚇公衆等罪起訴黃女。
黃女於偵查期間仍否認犯行,稱「恐嚇公衆部分,我意思是不可以去號召做這樣的事情,且都是在罵發文者,我要讓看到的人害怕,知道不可以玩,我發文時都平靜之心情打下文字,若發文者之心情很平靜,剩下的情緒都是他們的,就是看到的人的,那就看現在誰告我,就代表誰還在玩,受訓或擔任警職期間的射擊成績都滿分,也有實際使用過槍枝,最近一次測驗成績爲100分、99分,得到嘉獎,也會防身術,曾辦理過偵查案件等語。」
檢方說,黃女於訊問期間均能理解提問、記憶清晰、對答如流,且未曾出現詞不達意情況,雖患有精神疾病困擾,但辨識能力並未顯著下降,無法依法減刑。
檢方說,黃女身爲成績優異、曾受許多功獎的警職人員,應負起肩負社會秩序與保障人民之責任,卻在張文隨機殺人案發生後,社會出現重大傷痕之時,在網路發佈煽惑性、暴力性文字。
中檢認爲,黃女對臺中市長盧秀燕、偵查隊闕姓副隊長等人之言論,犯行之惡劣,又造成社會危害有高度風險,且對於槍械使用熟知,毫無悔意,犯後態度難謂良好,不宜僅因年輕、曾任警職錯失隔離沉澱機會,請法院從重量刑。